在规范杭州房地产市场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房产管理诚信档案,有了法律效应的保障。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由该局起草的《杭州市房产管理诚信档案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市有关部门审查通过,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在总结透明售房网诚信档案实施两年经验的基础上,从法制保障角度出发,将诚信档案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至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企业、评估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以及拆迁相关单位,并明确规定诚信档案制度与行政监管相结合。
违规行为记录在案
即将实行的《办法》,将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企业、评估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拆迁相关单位五类房地产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均纳入诚信档案适用范围。
今后,上述房地产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房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被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包括违反经营诚信、职业道德或有关承诺行为,公众投诉、相关部门转办投诉及答复处理、投诉人是否满意等情况,都会在诚信档案中专栏记载和公示。
如对开发企业而言,公众对开发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经营行为的反映,该企业的回复,反映人是否满意;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注销备案情况;商品房预售连续预订房源两次以上情况;以及房产企业被投诉(表扬)次数排名,答复不满意及未答复排名等情况,都是记录、公示内容。
反映途径有不少
据了解,诚信档案由向公众开放的网络平台和行政管理部门查实上传的信用记录两部分组成。
市民如有问题,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反映。这些途径包括直接在透明售房网留言反映,通过信访、人大、政协等渠道转交等。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反映情况时应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对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言词的适当性承担法律责任。禁止虚假、恶意投诉等行为。
《办法》明确在诚信档案记载和公示时,可以公开相关房地产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名称、基本信息、事实情节,以及涉及房屋坐落、当事人姓名、地址等有关内容,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被投诉企业、个人如能及时处理回复,对违法违规或不诚信、不规范行为及时纠正、整改,可以不公示或停止公示;未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或回复质量较低的,可延长公示时间或扩大公示范围、增加公示形式。
“污点”越多处罚越多
企业和从业人员如果行为不检点,不仅会被登记在案和公示,还会带来一系列不利影响。
为了加大诚信档案的约束力,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市房管局将实行诚信档案与房产市场监管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将其与企业资质审核、奖励先进、曝光劣迹、执法处罚等相结合;并将其内容作为企业和个人参加年检、评比先进、变更资质等级时,证明规范、诚信经营行为的重要事实依据。
《办法》还明确经查实的诚信档案记载和公示内容,可在公众场合、媒体上公布,并提供给土管、建设、工商、银行等其他部门,作为管理或信用考查的依据。违规行为达到一定数量或情节较严重、恶劣者,可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取消其相关年审、评比或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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