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人员 小沈
我是在2000年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当时我27岁,已在杭州工作了五年。因为同事申请了经济适用房,他建议我也去申请一套。记得当时申请的条件是杭州户口,年收入2.5万元以内的无房户。
我一共摇了五次号,有三次没摇上,还有两次是因为地段不满意。就这样一直拖到2004年,政策有了变化,我重新登记了一次,当时所选的房源主要是北景园,按照我的情况可以享受90平方米的房子,这个面积在所选房源中属于中等,面积大的有120多平方米,稍小一点的面积在60平方米左右,当时买进的价格是3200元/平方米,总价近29万元。
我比较了一下旁边的商品房,2004年北景园周边的商品房都市枫林、祥和人家等在售的均价约4000元/平方米。现在,包括我们小区在内的房价涨了不少,周边商品房已是7000多元/平方米,按照这样比较,如果北景园也是这个市场价的话,那我们的房子三年内总价增了30多万元!
申购经济适用房的时候,我就知道“买进卖出”要缴一大笔税,但是我还是决定买了。一方面考虑到自住,经济适用房价格总比周边的商品房便宜很多;另一方面,如果到时房子卖了税太多不合算的话,就出租。我观察了一下,北景园交付后经过一年,现在已有60%-70%的入住率,其中10%出租的,小区居住的人好像各种身份的都有,就我知道的,有私企老板、机关单位员工、普通职工等等。
点评:原先的经济适用房政策是有很多漏洞,进行完善也很有必要,经济适用房新规定,如果经济适用房真的按照新《办法》上市,那么经济适用房上市买卖很难有所获利。因此,一部分也考虑到转移到租赁市场,目前这种情况已经出现,比如周边配套已比较成熟的东新园小区,出租行情不错,据了解,一套两居室的简装房源,租金1800元/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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