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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有了最终的正式结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办法》一经公布,就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凡响。与杭州原有的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相比,《办法》首先在经济适用住房的性质上作了新界定: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的政策性住房。此外,《办法》在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性、建设标准、交易管理、申购的审批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
杭州住房保障政策走在全国前列
“早在《办法》初稿形成前,我们就曾经做了一些调研,跑了一些社区,了解到了老百姓的许多实际情况。我认为杭州的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已经走在了全国很多城市的前面。这次调整后出台的《办法》,出现的一些变化,可以说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更加切合了老百姓的实际。尤其值得说的是,这次出台的《办法》,准入条件更加严格了,我觉得这是非常关键的。相对经济适用住房的上市交易等方面来说,我觉得准入门槛是最关键的。”市政协常委张少华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同时,张少华也认为,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工作可以做得更细致一点。比如户型面积可以更加多样化,也可以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人群作一个调查,看看大家喜欢什么样的户型,然后再根据实际需求来造房子。“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浪费,比如说如果40平方米的需求很多,就可以造一批40平方米的房子。”
浙江工业大学教授虞晓芬认为,经济适用住房是杭州很重要的住房供应体系。最近几年来,杭州在经济适用住房一直做得很规范,也走在全国的前列。全国的经济适用住房政策也很大程度上借鉴了杭州的经验。虽然目前杭州经济适用住房供给需求仍存在一定的缺口,但是本次《办法》的出台,将从根本上解决经济适用住房以往的逐利行为。
更加体现保障性特点
专家指出,此次《办法》中对家庭收入要求更加严格,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申购准入门槛,从而更加体现出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性特点。
“我认为这次出台的《办法》十分有利于解决老百姓的真正需求,在政策上更加完善。作为市肢残人协会主席,我平时接触的残疾人比较多,而残疾人中很多都是家庭困难户。这次《办法》将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收入标准调整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对于残疾人群体来说,真正满足了他们的需求。他们对于这次《办法》的出台,是非常拥护的。”昨日,市人大代表金六民对记者表示。
长庆街道浙大御跸社区主任俞乐平认为,《办法》从覆盖面上来说,应该说是更加实际,真正覆盖到了困难群众,更加关注低收入家庭。“比如我们社区里有一户家庭,原来也申请过经济适用住房,但是由于户型面积有100来个平方米,这户家庭觉得负担不起不得不放弃。现在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标准调整为建筑面积60平方米,让这户家庭重新看到了希望。
透明化更高可操作性很强
以往,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条件的审核是一项复杂的程序,因此此次《办法》中除了多级审核制度能更加保证申购对象信息的准确性外,“街道(或设有劳动人事部门的单位)公示”的规定更加具有操作性。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秘书长禇超孚对记者表示,以往经济适用住房中,收入界定一直是一个难点。此次新政策中做出这样的规定,有望有效杜绝以往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中常见的开具虚假收入证明等现象。与原政策比较,新政策的可操作性更强。同时,新政策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以往经济适用住房作为变相投资的漏洞。
俞乐平对记者表示,“从御跸社区的情况来看,真正有需求的家庭,对于这次出台的《办法》评价都比较好,这些家庭和我们接触聊天的时候,都感觉到很欣慰。还有这次《办法》出台后,很多公示都放到了社区,这也非常好,因为社区更加了解社区低收入家庭的情况。”
杭州双赢机构总经理章惠芳指出,此次《办法》中,也作出了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后允许上市交易的规定。“原来对经济适用住房5年上市交易的政策不是特别明朗,允许上市交易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杭州住宅市场的供应量。早几年的一些经济适用住房,比如近江小区等的位置都还不错,《办法》的出台相信将对近郊的一些与经济适用住房位置比较接近的楼盘的价格以及对于整个板块的整体定价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章惠芳表示,与原来政策比较,新政策的透明化程度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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