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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户口赖着不迁 购房前莫忘给户籍做“约定”
2007年12月26日  09:29:39    杭州网

买房人一个疏忽,户籍迁移就可能成为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最大的“绊脚石”。由于户籍管理属于公安部门的行政管理,法院无权干涉,而且法院也不受理二手房交易中户籍迁移的诉讼案件,因此买房人虽然名义上取得了房屋的产权,但户口“阴影”却挥之不去。

实例:迁入户口卡壳

俞先生向张先生购下广中路一套商品房,依约办理过户手续。当俞先生向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得知,该房屋已有张先生和其女儿的户口。在原户口未迁出前,俞先生不得办理迁入手续。俞先生立即通知张先生将户口迁出,但张先生却称自己因经济紧张才卖房屋,目前租房居住,户口无处可迁。俞先生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张先生在一定期限内迁出房屋内所有户口。

结果出乎意料。法院认为,户口迁移涉及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批制度,属于行政管理范畴,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驳回了俞先生的请求。

点评:户籍影响入学

随着户籍改革制度的推进,户口将不再那么重要。但在现阶段,户口仍然是影响入学、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重要因素。

在一些升学率高、声誉较好的学校附近,甚至出现了炙手可热的“学区房”。父母之所以在此购房,就是为了将孩子的户口迁入,从而敲开好学校的大门。如果因为前房东的户口无法迁走而影响了孩子户口的迁入,学区房就成了摆设,父母也就“竹篮打水一场空”。

解决:给户口做约定

在购买二手房时,要特别留意该房内原有的户口问题。上海荣业律师事务所郭韧律师提出如下建议。

首先要对原有户口的迁出期限、地点作出详细约定,使之具有可操作性,以免因为约定不明确或过于笼统而给卖方留下托辞。其次,应当就户口迁入问题约定明确的违约责任,以确保纠纷发生后能够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甚至可以将户口迁出作为解除合同的条件。再次,就户口迁移发生纠纷后,无需向法院起诉,应当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直接向户籍管理部门即公安局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责令出卖人限期迁出。

目前,单纯就户口迁移问题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但可以就户口迁移问题起诉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


来源:房地产时报    作者:唐颖豪    编辑:熊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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